星期四, 2月 11, 2010

新聞備份

余則彬批2淫象:先享受再配合

【聯合報╱記者孟祥傑、何祥裕、饒磐安/台北縣報導】 2010.02.11 03:57 am

專門負責幫「雨刷」集團找配合打假球球員的余則彬,曾向檢察官供稱,兄弟象
隊球員劉俊男、田顯明很愛找小姐陪侍,尤其是原住民的田顯明,每次喝完酒一定要
找小姐,如果沒有就會「發脾氣、亂鬧」。

余則彬供稱,劉俊男屬於先享受後才會答應配合的球員,王勁力和吳保賢則是比
賽結束相約喝酒時,才會順便叫小姐。

余則彬說,九十五年八月二日比賽結束後,象隊放水失敗,他用「三字經」痛罵
劉俊男:「你吃我的、喝我的,我也借錢給你,你要『匡』小姐,一連『匡」十天,
我也『匡』給你,你讓我一場球輸這麼多怎麼算?」劉則答應會補幾場還給他。

【2010/02/11 聯合報】




蔣智聰做粗工 聽到求償金錯愕

【聯合報╱記者蔡政諺、陳金聲、江良誠、曾增勳/連線報導】 2010.02.11 03:57 am

「都已經遭到處罰了,怎麼還跟我們求償那麼多!怎麼辦?」因涉及打假球案而
被解約的前La New熊隊球員蔣智聰、許文雄、許志華、林津平等四人,上月間才到高
雄市一處工地做粗工,昨晚收工前,聽到球團向他們求償的金額後,顯得無助。

蔣智聰得知被求償三百萬元後,錯愕地說:「我們都知道做錯了,也遭到這麼重
的處罰了,怎麼還求償那麼多!」許文雄、林津平、許志華對遭巨額求償,不願對外
多表示意見。

蔣智聰等四人,受雇於璟毅工程公司負責人林昊雷的公司,每天早晨八時上工,
做粗重的大理石材搬運及學習安裝施工,下午五時卅分下班。

另一涉案被起訴求刑二年的前兄弟象球員蔡豐安,是南投縣中興國中棒球隊教練
,昨天他未到球場。校長林紹湖說,蔡教練對球員的照顧有目共睹,球員和家長及校
方支持他。

南投縣教育處長劉仲成說,蔡豐安是縣府聘請的鐘點費教練,涉及司法案件,縣
府會比照公務員處理,全案目前僅在起訴階段,因此不會中止聘用;將等判決結果再決定是否繼續聘用。
【2010/02/11 聯合報】


性招待 曹錦輝來者不拒
僅一次不便赴約 竟是與主播女友肢體衝突

2010年02月11日蘋果日報

【賴心瑩、楊逸民╱台北報導】前職棒大聯盟投手、兄弟象前球星曹錦輝陷打假球風暴,雖然檢方昨以證據不足不起訴,但根據處分書顯示,他和雨刷假球集團私下交往密切,不僅上酒店還多次接受性招待,還因此和北市知名欣殿酒店的媽媽桑熟識,甚至曾一口氣帶兩名酒店小姐出場。

現年28歲的曹錦輝,是台灣首位站上美國職棒大聯盟投手丘的球星,曾效力美國職棒大聯盟洛磯、道奇等隊,前年因手傷黯然返台。去年3月投效兄弟象隊,是這次假球案中最大咖的涉案球星,不過現已遭兄弟象隊禁賽、停薪且不續約。

曹曾開價索300萬

曹錦輝的經紀代表岩元理惠昨表示:「曹錦輝當然會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,至少證明他是清白的,但他對於此風波造成社會、球迷的困擾,感到很抱歉。」象隊董事長洪瑞河則說,曹錦輝多次接受雨刷招待已不見容於聯盟與球團。據了解,其他3球隊也表態不吸收小曹,他的中華職棒路確定暫告一段落。曹的女友、前主播韓佩穎昨沒接電話,不知其回應。

不起訴書指出,曹錦輝自美返國後,四處尋找賺錢、打球機會,透過熊隊好友黃俊中牽線,認識暴龍隊假球案的集團成員林秉文,他數度和林、黃到北市各大酒店狂歡,曹酒酣耳熱後都會帶一到兩名小姐出場,費用都由林負擔。

曹還曾主動詢問林秉文說:「若幫你打假球可以拿多少?」林回說:「先發投手100萬到150萬元。」曹進一步要求先拿100萬元,甚至要求打放水球時,林須幫他額外下注200萬元。只是當時林因暴龍假球案被調查所以收山,兩人協議因而作罷。

2度約定放水未果

後來曹錦輝效力象隊,雨刷透過莊宏亮不斷邀約曹上酒店、提供性招待,他來者不拒,還因此和北市知名的欣殿酒店媽媽桑葳葳熟識。曹唯一拒絕的一次是去年8月18日,因臨時以和主播女友韓佩穎發生激烈爭吵及肢體衝突,才取消赴約。

此外,根據莊宏亮證稱:「至少幫蔡政宜邀約曹錦輝外出5次,3人每次都會先到北市松山的阿成鵝肉店吃飯,接著會續攤到酒店、內湖台北戀館、南港星墅汽車旅館或錢櫃KTV,每次和曹見面都要花10幾萬元性招待費用,因為都要先到酒店,再帶小姐到汽車旅館。」

直到去年8月8日曹錦輝終於同意打假球,但當天莫拉克颱風來襲取消比賽,後來曹又答應8月22日配合打假球,但前一晚又以配合打假球的球員人數不足要求取消。檢方認為,曹每次和雨刷見面後,出賽就表現不佳,十分可疑。

不過由於象隊捕手郭一峰證稱:「曹錦輝的狀況的確起伏很大,且常有『一局爆』的情況,就算賽前狀況好,開賽後球就是投不進去。」加上其他涉案球員莊侑霖、吳保賢與王勁力都證稱,曹只答應配合但未實際打假球,在沒有積極事證佐證下,檢方最後決定不起訴曹錦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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