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工作12小時在這個社會似乎不是特例。如果可以朝九晚五,下班可以有自己的時間,應該比較適合我吧,一成不變的生活對我來說是最可怕的一件事。
但相對可能領的錢也少少,物慾不能隨便就讓他高漲
在codejob版看到某紅海主管的"戰場說":「郭董給了他戰場,讓他可以享受馳騁沙場的樂趣,工時長不算是個問題」
這真的是一種樂趣?我還不能體會。
也許有一天再次發現很多東西我又是三分鐘熱度,想抓很多東西,可是什麼也抓不住....可能我就可以把它當作是樂趣了了!
邱伯浩指出,職場中常見現象是,愈資淺的人,愈想提早下班,但職場新人應積極打破這個迷思。雖然新人常有「待在公司不知要做什麼」的情形,但邱伯浩鼓勵新鮮人,「即使坐在椅子上,也要坐到最後一個(才離開公司)」。
邱伯浩表示,社會新鮮人應該認份,要想被公司肯定,除了工作上要力求表現,更必須要對公司有基本的認同,下班時間到了還留在公司,可以觀察學習同事的工作方式,也可熟悉公司環境、文化。